北理工校領導到珠海學院檢查招生工作
發布日期:2014-08-01 供稿:招生就業工作處 張東 攝影:招生就業工作處 張東
編輯:招生就業工作處 管帥華 閱讀次數:為了更好地實施“陽光工程”,校紀委書記楊蜀康,副校長趙顯利,校紀委副書記、監察室主任張英,紀委監察室正處級紀檢員金軍,招生就業工作處處長李振鍵、副處長張東等于7月27日至30日到珠海學院檢查指導2014年招生錄取工作。
珠海學院黨委書記、常務副院長龐思勤,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趙粵生,黨委副書記、副院長李紹勛等分別就所負責工作做了匯報。龐思勤書記介紹了珠海學院招生工作制度建設,貫徹落實教育部“十公開”、“二十三不得”等招生工作規定情況;李紹勛副書記、副院長介紹了今年珠海學院招生錄取政策執行、錄取工作進程、生源質量和預留計劃使用等情況;趙粵生書記介紹了珠海學院招生監察小組對招生工作開展的監督工作情況。
李振鍵處長表示珠海學院招生工作領導重視、制度完善、管理規范,生源質量也逐年提高,并希望珠海學院進一步學習教育部文件,要不折不扣貫徹執行。
張英副書記從領導重視程度、規章制度建設、紀委監督力度等角度對珠海學院招生監察工作給予了肯定,并就監督工作的關鍵環節做了詳細指導。
金軍正處級紀檢員結合工作經驗,要求監察工作要堅決執行上級文件要求,各項工作要經得起檢查,從根源上杜絕違紀現象發生。
趙顯利副校長對珠海學院招生工作提出三項要求:第一,珠海學院下階段要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參照校本部做法成立本科招生委員會并確定其相關職責;第二,珠海學院招生工作全過程要嚴格執行教育部“十公開”、“二十三個不得”等各項規定,尤其不能降低標準錄取,不能在錄取通知書發放和新生報到環節轉換專業;第三,招生工作無小事,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嚴格按照程序和規定開展工作,不要自己創造條件去工作,工作中要細致謹慎。
楊蜀康書記指出:第一,珠海學院招生工作在校本部指導下打下了很好的基礎,希望在學院新領導班子的領導下,生源質量能不斷提高,學院聲譽得到進一步提升;第二,招生工作人員一定要提高認識,招生工作事關學校聲譽,要堅決執行各項規定;第三,招生工作和監察工作要深入落實責任制,加強制度建設;第四,進一步充實監察隊伍建設,監察工作必須要監督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