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顯利副校長到珠海學院檢查指導招生錄取工作
發布日期:2013-08-02 閱讀次數:
供稿、攝影:招生就業工作處 張東 編輯:新聞中心 郭強
珠海學院2013年招生錄取工作由校本部遷至珠海進行。為了更好地實施“陽光工程”,趙顯利副校長,校紀委副書記、監察室主任張英,招生就業工作處處長李振鍵、副處長張東等于7月26日至27日到珠海學院檢查指導2013年招生錄取工作。
珠海學院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趙粵生,黨委副書記、副院長李紹勛,招生就業指導處處長趙霞等分別就所負責工作做了匯報。李紹勛副書記、副院長介紹了今年珠海學院招生錄取政策執行、錄取工作進程和生源質量等情況,重點對學院招生錄取組織機構、職責分工、制度流程等做了詳細說明;趙粵生書記從程序、宣傳、制度等角度介紹了珠海學院招生監察工作;趙霞處長重點匯報了招生計劃管理情況。
李振鍵處長結合學校招生工作情況對珠海學院招生錄取工作提出三點要求:嚴格落實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與廣東省的相關規定;嚴格按照制定的工作流程進行招生錄取;認真做好考生、家長的招生錄取服務工作。
張英副書記從領導重視程度、規章制度建設、紀委監督力度等角度對珠海學院招生監察工作給予了肯定,并就監督工作的關鍵環節做了詳細指導。
趙顯利副校長指出:第一,校本部對珠海學院承擔著領導責任,無論珠海學院在校本部招生還是珠海招生,都要對校本部負責;第二,珠海學院招生的批次是本科最后階段,數量大、時間緊,要嚴格按照程序和規章制度進行招生錄取;第三,平安招生、安全招生是招生工作的首要任務,所有工作人員要嚴格執行工作要求和紀律,各領導小組遇到問題要集體討論、科學評估、規范決策;第四,珠海學院在招生錄取過程中遇到特殊問題,要及時向校本部匯報。
(審核:李振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