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學法學院喜獲2012年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學成果獎
發布日期:2013-01-22 閱讀次數:
供稿:法學院 楊斌彥 編輯:新聞中心 段煉
2012年12月,由法學院副院長張艷麗等五名教授主持申報的《理工類院校應用型、復合型法律人才培養模式》,在獲得2012年北京理工大學第十三屆優秀教育教學成果一等獎基礎上,喜獲2012年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學成果二等獎。
《理工類院校應用型、復合型法律人才培養模式》教學成果,是我校法學院針對我國法學教育現狀和面臨的困境,以理工類院校開展法學教學為背景,以培養應用型、復合型法律人才為目標,探尋理工類院校法學教育教學指導思想和教學模式,凝練法學特色學科,注重實踐能力培養的教學經驗總結。多年來,本成果運行過程中取得了多項國際國內獎勵,對改變我國傳統法學“研究型”、“單一型”、“封閉型”教學模式,培養適應社會發展需求的法律職業人才具有重要意義。
在此教學成果基礎上,法學院將繼續堅持以提高教學質量、培養卓越法律人才為中心,堅持學校“理工為主、工理管文協調發展”方針,依托學校理工教育優勢,堅持我國《高等教育法》提出的:“高等教育的任務是培養具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高級專門人才”的教育方針,以及教育部《關于實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的若干意見》規定,貫徹秉承法學學科特性,在教育教學中堅持“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基礎學科與特色學科相結合,校內與校外相結合”教育教學指導思想,在2012年已經獲得的國家級教育部大學生“法學教育實踐基地”建設項目基礎上,與校外實踐基地相結合,建立“校內校外聯合培養機制”,改變傳統法學教育教學方式,進一步推動和提高理工類院校應用型、復合型法律人才培養水平。
(審核:張艷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