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發布國家磁約束核聚變能發展研究專項2018年度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
各有關學院及教師:
近日,科技部發布《科技部關于發布國家磁約束核聚變能發展研究專項2018年度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 國科發基〔2018〕50號》,(具體鏈接見:
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8/201806/t20180605_139751.htm),將“國家磁約束核聚變能發展研究專項”2018年度項目申報指南予以公布。現將有關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項目(課題)負責人須具有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每年用于項目的工作時間不得少于6個月。申報指南中第1-9研究方向的項目及下設課題負責人應為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報指南中第10-13研究方向的項目負責人與參與人員均應為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項目(課題)負責人原則上應為該項目(課題)主體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實際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員。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的公務人員(包括行使科技計劃管理職能的其他人員)不得申報項目(課題)。
1.限項政策的共性要求
項目(課題)負責人限申報1個項目(課題);國家重點基礎研究發展計劃(973計劃,含重大科學研究計劃)、國家高技術研究發展計劃(863計劃)、國家科技支撐計劃、國家國際科技合作專項、國家重大科學儀器設備開發專項、公益性行業科研專項、原國家磁約束核聚變能發展研究專項(以下簡稱“改革前計劃”)以及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項在研項目(含任務或課題)負責人不得牽頭申報項目(課題)。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項的在研項目負責人(不含任務或課題負責人)也不得參與申報項目(課題)。
項目(課題)負責人、項目骨干的申報項目和改革前計劃、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在研項目總數不得超過2個;改革前計劃、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的在研項目(含任務或課題)負責人不得因申報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項項目(課題)而退出目前承擔的項目(含任務和課題)。
計劃任務書執行期(包括延期后的執行期)到2018年6月30日之前的在研項目(含任務或課題)不在限項范圍內。
2.項目編報要求
?。?)請各有關學院高度重視,嚴格按照各專項詳細要求組織申報工作。專項具體指南內容、指南編制專家名單和形式審查要求,參見附件1,請老師認真查閱相關材料。
?。?)為整合校內資源,請擬牽頭申報項目的老師填寫《國家重點研發計劃2018年度擬牽頭申報項目清單》(附件2)。對于同一技術方向,按要求校內將組織形成團隊申報。
二、時間安排
1、請擬牽頭申報的老師填寫《國家重點研發計劃2018年度擬牽頭申報項目清單》,并由各學院匯總于2018年6月29日17:00前上報至科研院高新部(kyygxb@bit.edu.cn)。科研院配合教師做好相對應申報工作。
2、項目申報單位網上填報預申報書的受理時間為:2018年6月8日8:00至7月27日17:00。系統打印的紙質材料(一式3份)請于2018年7月27日17:00前報送科研院。
三、項目申報平臺:
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公共服務平臺
如項目申報人未在該平臺注冊,請及時聯系,我們將協助教師注冊賬號。
四、專項的咨詢電話:
咨詢電話:010-68588271 中國國際核聚變能源計劃執行中心
五、聯系人:王朋輝 8668、8655 郵箱:kyygxb@bit.edu.cn
附件:
1.國家磁約束核聚變能發展研究專項2018年度項目申報指南(指南編制專家名單、形式審查條件要求)
2.國家重點研發計劃2018年度擬牽頭申報項目清單
科學技術研究院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