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院2015年攻讀博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工作安排
發布日期:2015-03-20
2015年法學院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組織工作嚴格貫徹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確保2015年的博士生入學考試順利進行。現將考試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復試時間和地點
二、復試內容和方式
復試為綜合考試,主要根據學科專業培養要求和考生的具體情況,考察考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的能力,本學科前沿知識及最新研究動態掌握情況、是否具備博士生培養的潛能和綜合素質,并考察考生外國語的聽力、口語水平。
綜合考試包括外語聽力測試、口語測試、專業綜合考試及綜合能力考核。
對于同等學力的考生要加強復試,復試階段須加試(筆試)兩門本專業碩士學位主干課程,請有同等學力應試的學院提前做好命題工作,并按規定時間上報此類考生的考試科目、考試時間地點。
參加復試的考生包括所有的統考考生及申請碩博連讀的考生。
三、復試計分方式
復試成績為外語聽力、口語測試,專業外語測試,專業綜合測試三個部分組成,復試成績實行百分制。
復試總成績=外語聽力、口語測試成績(合計15分)+專業外語測試成績(15分)+專業綜合測試成績(70分)。
法學院
2015年3月20日
一、復試時間和地點
日 期 |
安 排 |
時 間 |
地 點 |
備 注 |
3月23日 |
面試 |
上午 8:30—11:30 |
中教1442室 |
攜帶身份證原件、學位證原件、學生證原件在中教1440室外室備考(休息室另行通知) |
3月23日 |
體檢 |
下午 13:00—16:00 |
校醫院 |
午間清談飲食 |
二、復試內容和方式
復試為綜合考試,主要根據學科專業培養要求和考生的具體情況,考察考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的能力,本學科前沿知識及最新研究動態掌握情況、是否具備博士生培養的潛能和綜合素質,并考察考生外國語的聽力、口語水平。
綜合考試包括外語聽力測試、口語測試、專業綜合考試及綜合能力考核。
對于同等學力的考生要加強復試,復試階段須加試(筆試)兩門本專業碩士學位主干課程,請有同等學力應試的學院提前做好命題工作,并按規定時間上報此類考生的考試科目、考試時間地點。
參加復試的考生包括所有的統考考生及申請碩博連讀的考生。
三、復試計分方式
復試成績為外語聽力、口語測試,專業外語測試,專業綜合測試三個部分組成,復試成績實行百分制。
復試總成績=外語聽力、口語測試成績(合計15分)+專業外語測試成績(15分)+專業綜合測試成績(70分)。
法學院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