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學法學院2015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安排
發(fā)布日期:2015-03-12
一、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的材料包括:
1.統(tǒng)考考生:
①《北京理工大學2015年報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情況登記表》(由考生自行從網上下載);
②準考證;
③《復試通知書》;
④身份證[出示原件,提交復印件(正反面復印到同一頁面上)];
⑤學歷證書(出示原件,提交復印件,應屆本科畢業(yè)生交驗學生證)
⑥在校歷年學習成績表(須加蓋教務或人事部門公章)
2.同等學力考生:除上述1中材料外還需提交
①在國家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發(fā)表的一篇以上的學術論文的原件(出示原件,提交復印件);
②國家承認的大專畢業(yè)證(獲得2年或2年以上,從大專畢業(yè)到錄取為碩士生當年的9月1日)或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yè)生。
3.單獨考試和強軍計劃考生:需滿足本科畢業(yè)4年或4年以上或研究生畢業(yè)2年或2年以上,強軍計劃考生還需滿足35歲以下(錄取當年的9月1日前)。除1中材料外,本科畢業(yè)生還需提交對應學歷的①學位證書原件(提交復印件),②兩封專家推薦信(需收取存檔)。
所有考生需要交納復試費100元。
二、復試工作規(guī)定:
1、復試形式:外語聽力、口語測試,專業(yè)知識筆試和綜合面試,總分100分。
①外語聽力10分、口語測試10分;
②專業(yè)知識筆試20分,筆試時間2小時;
③綜合面試60分,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
2、所有復試合格擬錄取的考生需參加政審,政審不合格考生取消錄取資格。擬錄取考生體檢將在入學報到時進行。
3、為保證復試公平公正,復試要求、程序,復試結果均進行公示。
監(jiān)督電話:68913123;郵箱:yjszb@bit.edu.cn
三、復試權重:
考生總成績=初試總成績×50%+(復試成績×5)×50%(增加權重的,按照新的權重計算)
擬錄取考生應依據相應學科總成績排名確定。
四、調劑:
1、我校不接收任何第一志愿未報考我校的考生。
2、校內調劑
(1)學術型研究生:
本屆我院生源已滿,不接收校內調劑。
報考本校且統(tǒng)考科目相同的考生,可申請調劑到校內同一學科門類相近專業(yè),并按照調劑專業(yè)的復試要求進行復試。
(2)專業(yè)學位研究生:
報考本校學術型研究生的考生,已達到報考專業(yè)所在學科門類的我校復試分數線和我校調入專業(yè)的復試分數線,按照學科相近原則,可申請調劑到全日制專業(yè)學位相關專業(yè)(本科是法學可以申請調劑到法律碩士(法學);法律碩士(非法學)不接收調劑)。全日制專業(yè)學位研究生不可調劑到學術型研究生。
3、向校外調劑
未被我校錄取但符合教育部調劑要求的考生,可在教育部復試分數線下達后辦理向校外調劑手續(xù)。
4、單獨考試、強軍計劃考生不允許進行調劑。未達到教育部規(guī)定的全國統(tǒng)考、聯(lián)考復試基本要求的考生不允許調劑。
資格審查的材料包括:
1.統(tǒng)考考生:
①《北京理工大學2015年報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情況登記表》(由考生自行從網上下載);
②準考證;
③《復試通知書》;
④身份證[出示原件,提交復印件(正反面復印到同一頁面上)];
⑤學歷證書(出示原件,提交復印件,應屆本科畢業(yè)生交驗學生證)
⑥在校歷年學習成績表(須加蓋教務或人事部門公章)
2.同等學力考生:除上述1中材料外還需提交
①在國家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發(fā)表的一篇以上的學術論文的原件(出示原件,提交復印件);
②國家承認的大專畢業(yè)證(獲得2年或2年以上,從大專畢業(yè)到錄取為碩士生當年的9月1日)或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yè)生。
3.單獨考試和強軍計劃考生:需滿足本科畢業(yè)4年或4年以上或研究生畢業(yè)2年或2年以上,強軍計劃考生還需滿足35歲以下(錄取當年的9月1日前)。除1中材料外,本科畢業(yè)生還需提交對應學歷的①學位證書原件(提交復印件),②兩封專家推薦信(需收取存檔)。
所有考生需要交納復試費100元。
二、復試工作規(guī)定:
1、復試形式:外語聽力、口語測試,專業(yè)知識筆試和綜合面試,總分100分。
①外語聽力10分、口語測試10分;
②專業(yè)知識筆試20分,筆試時間2小時;
③綜合面試60分,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
2、所有復試合格擬錄取的考生需參加政審,政審不合格考生取消錄取資格。擬錄取考生體檢將在入學報到時進行。
3、為保證復試公平公正,復試要求、程序,復試結果均進行公示。
監(jiān)督電話:68913123;郵箱:yjszb@bit.edu.cn
三、復試權重:
考生總成績=初試總成績×50%+(復試成績×5)×50%(增加權重的,按照新的權重計算)
擬錄取考生應依據相應學科總成績排名確定。
四、調劑:
1、我校不接收任何第一志愿未報考我校的考生。
2、校內調劑
(1)學術型研究生:
本屆我院生源已滿,不接收校內調劑。
報考本校且統(tǒng)考科目相同的考生,可申請調劑到校內同一學科門類相近專業(yè),并按照調劑專業(yè)的復試要求進行復試。
(2)專業(yè)學位研究生:
報考本校學術型研究生的考生,已達到報考專業(yè)所在學科門類的我校復試分數線和我校調入專業(yè)的復試分數線,按照學科相近原則,可申請調劑到全日制專業(yè)學位相關專業(yè)(本科是法學可以申請調劑到法律碩士(法學);法律碩士(非法學)不接收調劑)。全日制專業(yè)學位研究生不可調劑到學術型研究生。
3、向校外調劑
未被我校錄取但符合教育部調劑要求的考生,可在教育部復試分數線下達后辦理向校外調劑手續(xù)。
4、單獨考試、強軍計劃考生不允許進行調劑。未達到教育部規(guī)定的全國統(tǒng)考、聯(lián)考復試基本要求的考生不允許調劑。
附件一: 北京理工大學法學院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安排
日 期 |
時 間 |
地 點 |
安 排 |
備 注 |
3月23日 |
上午8:30—11:30 |
中教1443房間 |
資格審查、領取復試通知書 |
攜帶資格審查所需全部材料 |
下午14:00—14:30 |
研究生樓406教室 |
英語聽力測試 |
攜帶復試通知書 本人身份證 請所有考生按照所參加的專業(yè)于考場外樓道候場 |
|
下午14:30—16:30 |
研究生樓406教室 |
專業(yè)筆試 |
||
3月24日 |
上午8:30開始 |
研究生樓208教室 |
環(huán)境與資源保護法學、國際法學外語口語測試及綜合面試 |
|
研究生樓209教室 |
訴訟法學外語口語測試及綜合面試 |
|||
研究生樓509教室 |
民商法學外語口語測試及綜合面試 |
|||
研究生樓604教室 |
法學理論、法律碩士(法學)、法律碩士(非法學)外語口語測試及綜合面試 |
附件二:復試名單
專 業(yè) |
學 生 姓 名 |
法學理論 |
段雙雙、郭荷風、蔣蓓蓓、劉穎超、牛棟華、喬鑫、王佳斌、王林慧、王倩玫、王新、張巖 |
訴訟法學 |
房立娜、黃卉晴、林麗華、劉彤彤、龍帆、張春婷、張倩、周越 |
民商法學 |
侯文平、黃渤覽、闞政、李美嬌、李柔思、孟慶媛、蘇璇、王富宇、肖愛茂、許艷、楊彩云、楊建偉、尹小鷺、曾令峰、張超、張惠則、趙倩、甄慶林、智媛 |
環(huán)境與資源保護法學 |
白蓓蓓、何曉雯、姜彥、湯宇星、王雪、趙婧涵 |
國際法學 |
樊亞涵、姜天琦、井珮雯、劉暢、吳琛、肖君、楊柳、周琪 |
法律碩士(法學) |
韓靜、徐嵩 |
法律碩士(非法學) |
姜皓鵬、毛昕、王雪彤 |
注:復試名單按照姓氏拼音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