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學的前身是1940年誕生于延安的自然科學院,是中國共產黨...
各有關單位:
        根據《統計從業資格認定辦法》(國家統計局令第10號)有關規定,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等統計調查對象中承擔經常性政府統計調查任務的人員,必須取得統計從業資格證,持有統計從業資格證書。2009年,我校也制定實施了《北京理工大學統計工作管理辦法》(北京理工大學令 第27號),要求我校專兼職統計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盡快考取統計人員資格證書。2011年北京市統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已經開始,請各有關單位高度重視統計工作,組織本單位專兼職從事統計工作或準備從事統計工作的人員報名參加北京市統計從業資格考試。報考后,將報考人員的姓名報學校辦公室信息統計室(電話:68913278)。 
        《2011年北京市統計從業資格考試公告》見下。 
學校辦公室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2011年北京市統計從業資格考試公告
       根據《統計從業資格認定辦法》(國家統計局令第10號),現將2011年北京市統計從業資格考試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報考人員 
  從事或者準備從事統計工作,尚未取得統計從業資格的人員。 
  二、報考辦法 
  報考人員請于5月11日至6月11日,登錄“北京統計信息網”專題站點中的“北京市統計從業資格考試網”進行網上報名后,在規定的報考時間內持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一張、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兩份復印件,到各區縣報考點辦理報考手續。 
  符合免試《統計基礎知識與統計實務》科目條件的人員,除提交上述材料外,還需同時提交本人學歷證書原件及兩份復印件。 
  三、報考時間 
  報考時間:5月11日至14日 
  補報時間:6月9日至11日 
  四、考試科目及時間 
  考試日期:2011年9月18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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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 試 科 目  | 
            
             考 試 時 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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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統計基礎知識與統計實務  | 
            
             上午:9:00--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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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統計法基礎知識  | 
            
             下午:14:00--16:00  | 
        
       五、免試條件 
  已取得統計員以上統計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人員,可免于統計從業資格考試和申請,憑統計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直接從事統計工作。 
  已具備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會計與統計核算、統計實務專業大專,統計學類、經濟學類、工商管理類專業本科(具體專業可登錄“北京市統計從業資格認定網”查詢)以上學歷(或學位)的人員,可免試《統計基礎知識與統計實務》科目,但需參加《統計法基礎知識》科目考試。 
  六、成績公布 
  考試成績于11月3日公布,參加考試人員可通過“北京統計信息網”下載并打印本人成績單,申領《統計從業資格證書》請查詢“北京市統計從業資格認定網”。 
  七、其它
各區縣報考點地址、考試大綱、考前培訓以及相關政策,請登錄“北京市統計從業資格考試網”查詢,網址:http://www.bjstats.gov.cn。
北京市統計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日